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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“二胎”无法享受晚育假
2016-03-03

  “年轻时生老大,能休128天产假,现在是高龄产妇了,生老二却只有98天假,根本不够啊!”全面两孩后,网上关于“生二孩不享受晚育假”的讨论非常热,近八成网友希望能延长生二孩的产假时间。

  现行规定

  生二孩不享受晚育假

  根据2012年施行的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。此外,根据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,对晚育(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,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),延长女方产假30天。也就是说,晚育生一孩,可享受98+30共128天产假,而生二孩,没了晚育假,只能享受98天产假。

  专家

  建议与一孩产假保持一致

  到底会不会延长产假,或者让“二孩”妈妈也享受晚育假,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法规。不过,国家卫计委在本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,会积极推动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,同时要保障女性就业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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