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期介绍:所谓临时工应该说指的是短期合同工、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工。临时招聘的工人,与正式工相对。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,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、季节性用工。“临时工”的工资标准低于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,“临时工”不享受正式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。临时工工作时间受伤的工伤待遇往往遇到无赔偿难维权的问题。一些用人单位将“临时工”与员工分开管理,目的是降低劳动力使用成本,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。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江苏劳动争议专家——倪晓敏律师参加法律快车《律师零距离》关于劳动工伤纠纷的专访,以下欢迎倪晓敏律师总结经验,为我们细细分析“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如何”相关问题。
访谈嘉宾简介:倪晓敏律师,现系江苏水城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,担任多家企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,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,具体包括合同纠纷,债权债务、房产建筑、刑事辩护、交通事故赔偿、婚姻继承、劳动工伤、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事务。倪晓敏律师对刑事辩护和民商事及经济纠纷有颇深研究,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