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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天津市总工会、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天津市企业联合会/企业家协会、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工作的通知
2011-01-13
2009-3-16 16:5 来源:法律教育网 【  】【我要纠错

发文单位: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总工会 天津市企业联合会/企业家协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工商业联合会

文  号:津劳社局发〔2009〕48号

发布日期:2009-3-16

执行日期:2009-3-16

各区、县、局(集团总公司)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,各有关单位:

 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、中华全国总工会、中国企业联合会/中国企业家协会《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》(劳社部发[2006]25号)要求,市三方会议决定在我市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指导思想

  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,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发展促稳定、以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,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的,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核心,把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活动,做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载体,实现促进企业发展、维护职工权益的双赢目标,推动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。

  二、目标任务

  2009年,要在全市各类园区(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、科技园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等)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工作,并在全市培育和选树至少20个劳动关系和谐园区,取得经验后,在全市逐步推开。

  三、创建标准

  1.园区建立了工会组织。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,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,及时化解矛盾。

  2.园区内企业全部开展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,依法进行集体协商,并签订了集体合同,有50%以上的企业成为A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。

  3.园区内总体上劳动关系和谐,没有发生群体性、突发性事件。

  四、组织实施

  各区县三方会议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,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,制定具体的创建方案,确定1至2个园区重点推动,加强指导,规范程序,保证创建和谐园区工作健康开展。各区县三方会议要将创建方案报市三方会议办公室。

  各区县三方会议要加强合作,积极推动和谐园区创建工作,年内完成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的申报。市三方会议于2009年12月组织评审和公示,符合条件的将授予“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园区”称号。

  各区县三方会议要加强对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的宣传。要利用报刊、电台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,宣传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、成功经验,争取社会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,为广泛开展创建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,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  市劳动保障局

  市总工会

  市国资委

  市企业联合会/企业家协会

  市工商联

  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

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总工会 天津市企业联合会/企业家协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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